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建設工程設計監理招投標
交易服務費偏高事宜》的答復
近日,在山東省人民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和大眾網聯合主辦的“齊魯民聲”網站(qlms.dzwww.com)的《建言獻策》欄目中,有群眾反映“建設工程設計監理招投標交易服務費偏高事宜”。針對上述群眾反映,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2013年11月27日在該網站上立即做出答復,現將該答復全文收錄如下: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答復全文:
1、《關于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服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001]243號)規定的“單項工程的交易服務費最高不超過15萬元”,系指“單項工程的設計、監理、施工及相關材料設備等招標投標交易服務費總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不是僅對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交易服務費作出的限額規定。
2、對于交易服務費總額超過15萬元的單項工程,應當按照單項工程設計、監理、施工及相關材料設備等招標投標交易服務的標準收費額度,加權計算其實際收費數額,交易服務費實際收取總額不得超過15萬元。
例如:某單項工程總造價1.5億元,設計招投標中標價200萬元,監理招投標中標價300萬元,施工(含相關材料設備)招投標中標價14500萬元。
按魯價費發 [2001]243號文規定,設計交易服務標準收費額度為:200(萬元)×1%=2萬元;監理交易服務標準收費額度為:300(萬元)×1%=3萬元;施工交易服務標準收費額度為:500(萬元)×0.14%+500(萬元)×0.12%+2000(萬元)×0.10%+11500(萬元)×0.08%=12.7萬元;該單項工程交易服務費應收額度合計:2+3+12.5=17.5(萬元)。
按單項工程交易服務費實際收取總額不得超過15萬元計:
設計交易服務費應收:15×(2/17.5)=1.7(萬元)
監理交易服務費應收:15×(3/17.5)=2.6(萬元)
施工交易服務費應收:15×(12.5/17.5)=10.7 (萬元)
3、各級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應當正確理解交易服務費收費文件規定,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建筑市場相關主體如發現不按收費標準收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交易服務費的問題,可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物價局進行舉報。